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书房岭村委会光地发村村民。村民的合法权益已经或正在受到侵害,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均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为此,向你们反映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笑众引日我们的合理诉求,希望你们能本着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合理合法的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关于村长朱金旺被故意伤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虽己落网,但被告知说与伤害无关。六年来,受害人家属多次查问,案件至今仍说在侦查当中。信访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破案。
2008年4月25日,因光地发村遭受污染的问题,光地发村村长朱旺金,与厂方交涉,后遭到不明真相的人殴打致伤。根据茂南法鉴字(2008)第0464号,鉴定结论已构成轻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笑众引日了《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依法应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由法院判决。但是由于办案单位的拖延,不作为,本案至今还没有任何结果。另外,朱金旺被伤害一案向公安机关信访,茂南公信(访)复(2011)21号答复意见书,用挂号信寄回书房岭村委会,直至201 2年3月4日,才由村委工作人员送到给我,造成我不能在30天内向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相关证据附后)
二、关于公馆镇书房岭村委会光地发村遭受化工危险物污染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查清事实,责令相关责任人赔偿村民所受的损失。
污染的事实在2008年就存在,并给该村村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炼油化工厂已经被拆除,但是以前生产时遗留下的废油、油泥等的污染物没有进行处理,依然造成很大的污染。但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不作处理。《茂名晚报》201 3年5月6曰第6662期作了报道,公馆镇书房岭村委会光地发村遭受化工危险物厂污染。村民多次信访,要求赔偿,信访答复意见是:“造成污染的化工厂,其所处的土地已经被征收,化工厂也被拆除,污染源已经消失……”证明了化工厂造成环境污染的事实,但有关政府部门不重视,不作为,没有出面查处,不用说赔偿了。《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觇定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关证据附后)
三、关于书房岭村委会刘乙材非法侵占光地发村农村集体土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履行职责,责令侵害人停止侵权,不得使用争议的土地。2001年1月10日,刘乙材与书房岭村委会书房岭村集体签订合同,承包原永达砖厂岭地和果山岭的一部分岭地用于种养殖,刘乙材所承包的果山岭土地与光地发村土地相连,双方界至在1979年已被当地政府、公社、大队工作人员处理划清。刘乙材于2001年承包书房岭村的土地。一起强占光地发村的土地,当时村长向上级政府反映,至今未能解决。现光地发村的村民小组已向茂南区政府申请确权,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己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笑众引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刘乙材侵占光地发村果山岭与高压线横穿拉直为界的耕地约60亩。现以整改高压线为题,其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笑众引日他线杆不移,现移果山岭顶三座高压线位,向西北山脚立杆位,想毁灭界线。光地发村民不同意,完全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60亩土地的权属有争议,在权属没有最终确定之前,刘乙材不得私自使用,但有关部门却不处理。(相关证据附后)
四、关于茂名市森林公园管理外与刘乙材、梁亚妹违法签订《林地调换协议》,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把国有土地转变为集体用地,非法审批,非法建房的问题。要求追究国土部门相关责任人违法行政的责任。2011年6月10日,刘乙材以帮助茂名市森林公园管理处解决其与光地发村的土地纠纷为由,私下签订了《林地调换协议》,将光地发村位于大金钱岭脚与瓜勾岭脚之间约3.5亩集体土地与茂名森林公园管理处位于金瓜岭西南面的1.5亩国有土地进行置换。置换后的1.5亩国有林地交由梁亚妹使用。这属于非法置换、使用土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刘乙材利用上述对调的国有林地,弄虚作假变为集体土地,又经过国土部门的违法批准、非法占用该地394平方米的土地建房,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本来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又通过罚款(每平方米罚款10元)、行政复议的方式合法化了。请有关部门予以核实,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相关证据附后)
五、镇政府、村委会克扣村长朱金旺的补贴待遇。光地发村是一
个自然村,由村民小组自主选举村长、副组长。朱金旺担任村长,是由村民选举通过的,是村自治的体现,应享有获得补贴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笑众引日;”朱金旺村长热心为村民服务,为了光地发村的利益尽心尽力。村委会从2011年5月起至2014年1月份,无故克扣朱金旺的补
贴。朱金旺从1999年至今任光地发村村长,从无补贴到有补贴,补贴到2011年5月止就没有了,因刘乙材任村委主任。(相关证据附后)
恳请各级政府部门,各位领导查明事实,对上述问题做出合法合理的处理,给我们村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来源:中商新闻网https://www.dmnic.org/2016/sh_0518/800.html
标签: 轻伤顶身!马赛门无如箭 笑众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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